网站首页 走进纪委 信息公开 制度法规 监督曝光 网上展馆
头条新闻
要闻动态
工作在线
执纪监督
宣传教育
审查调查
派驻动态
基层廉风
自身建设
廉政广角
他山之石
清风时评
廉政文化
廉政视频
家规家训
感悟偶得
公告栏
监督举报
举报须知
我要举报
巡视巡察
巡视工作
巡察工作
 
当前位置:审查调查--



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岱山1起)

作者(来源):,时间:2016/12/29 11:10: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近日,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舟山市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 2016年9月7日,一卡通公司以发放G20杭州峰会期间公司员工补助为由,在舟山市第一百货公司购买购物卡5张,合计5000元,并以购买茶叶名义开具发票。张华作为舟山市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 2016年10月,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定海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叶卫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0月25日下午工作期间,叶卫华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中,违规使用公车接孩子放学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1月,叶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普陀区三轮车服务中心原主任施飞康收受礼金、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 2006年至2014年,施飞康在担任普陀区三轮车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0000元;多次通过虚开发票、虚增费用等方式发放职工奖金福利共计312061元。2016年6月,施飞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岱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兼衢山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中队长韩海明收受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韩海明利用担任岱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衢山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中队长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368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2016年11月,韩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嵊泗县教育党工委原委员、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郑建军违规发放福利奖金问题。 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郑建军在任嵊泗县教育党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嵊泗中学校长期间, 违规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共计372000元。 2016年10月,郑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再次彰显了市委、市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坚定决心和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决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纠正“四风”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善。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持之以恒抓好换届和节庆假日纪律作风建设作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以“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和认真劲,“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及时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上一篇:市纪委节前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岱山1起)
·下一篇:县纪委对第一季度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集中研判
岱山廉政网 版权所有 网站管理
地址:浙江省岱山县竹屿新区鱼山大道681号 技术支持:网乐科技
电话:0580-4481566 邮箱:dsjw4481566@163.com 浙ICP备05029467号-1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