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综合监督单位数量较多、办公地点较散、监督难度较大的问题,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以县审招办、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家单位为试点,制定出台《纪检监察组驻点办公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综合监督新模式,让监督“探头”亮起来、伸下去。
该制度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每个月安排2名工作人员到试点单位分别驻点办公2个工作日,如遇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零距离接触驻点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拓宽收集意见建议渠道,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及时整改。
该制度明确驻点办公的主要内容,即驻点工作人员在不影响驻点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采取参加或列席驻点单位的重要会议、与干部谈心谈话、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重点了解驻点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了解驻点单位加强党的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和各项内控制度建立等情况;听取驻点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驻点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对应当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分析研判,适时向驻点单位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