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经中共舟山市纪委、舟山市监委指定管辖,中共舟山市定海区纪委、定海区监委对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广播中心主任应吉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应吉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违反组织纪律,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占有单位公款,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卡;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应吉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监委将应吉军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此前,经中共舟山市定海区纪委、定海区监委建议,中共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党委、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决定给予应吉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审查调查期间,应吉军针对自己所犯严重错误作出了深刻检查。其在本人撰写的忏悔书中反思,在荣誉、赞扬、名利的光环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异,理想信念滑坡,个人私欲膨胀;纪法意识淡薄,公私界限不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抬头,贪图享受,攀比阔气;最终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应吉军对于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感谢组织的教育和挽救,真诚地悔过悔罪。
应吉军简历:
应吉军,男,汉族,浙江岱山人,1970年9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91.08--1993.10 岱山县秀山中学教师、教导处副主任;
1993.10--1998.12 舟山经济广播电台播音员、广告部主任;
1998.12--2003.03 舟山人民广播电台广告信息部主任;
2003.03--2005.05 舟山市广电局(总台)广播广告部主任;
2005.05--2006.11 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广播广告部主任;
2006.11--2011.12 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广播交通经济频率总监;
2011.12-- 2014.01 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广播交通经济频率总监、广播城市生活频率总监;
2014.01--2018.11 舟山广播电视总台广播中心主任;
2018.07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8.11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