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文化产业专项补助资金、配套资金,县委宣传部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岱山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管得好、用到位。
一是严把资质关,杜绝劣质主体“滥竽充数”。明确申报主体必须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由各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乡镇进行审核上报,并联合县财政局严肃复查复核,确保资金补助优质主体。
二是严把项目关,确保达成“促产兴业”目的。要求各申报单位必须以项目化的形式报送有关文创项目,并提供补助资金使用清单,证明资金确实运用于基层文创项目各项具体开支。联合县财政局严格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确保有关文创项目确实促进我县文化产业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严把拨付关,防止补助资金“远水不解近渴”。健全资金拨付“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推动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给申报主体,减少中间环节,及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审核、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服务基层文创项目和产业,严禁挤占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