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部署要求,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我县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岱西镇青黑社区村妇联主席张萍飞违规谋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问题。2015年6月,张萍飞利用职务影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为其配偶谋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2018年12月,张萍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岱东镇虎斗社区原书记许伟达、村委委员邬雄伟履行职责不力问题。2015年9月,许伟达、邬雄伟办理低保申请把关不严,将拥有高档轿车人员家庭纳入低保,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许伟达、邬雄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长涂镇倭井潭社区原党总支委员、长东农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金海康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5月至6月,时任倭井潭社区党总支委员、长东农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金海康,违规将32名不符合条件的非长东农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9年2月,金海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衢山镇渔办主任方武海、田涂社区村主任顾军破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问题。2017年5月,在田涂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方武海、顾军将流动票箱拎至指定存放票箱以外的地方,并对剩余的20张空白选票进行勾选,以期达到让柴某某当选的目的,最终导致该次选举无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方武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顾军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4个案例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的同时,仍然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挥霍了群众对党的信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严守纪律规矩,廉洁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办事。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压紧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