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广角 >> 他山之石

温州纪委向社会公布"十禁令"直接接受企业投诉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4-27 09:04     浏览量:10316

 

新华网温州4月23日电(记者张和平)浙江省温州市纪委、市监察局22日向社会公布十禁令和投诉日,欢迎全市企业对号入座,前往世纪广场投诉党政机关及部门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据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当前金融危机下,企业迫切需要党政机关及各部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减轻负担、克难攻坚,以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为此,市纪委曾在4月初向全市各党政机关及部门发出十禁令通知。为了信息投放对称,告知广大企业了解十禁令,有的放矢投诉监督,同时方便企业投诉,解除投诉的后顾之忧,温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于4月25日在温州市最大的世纪广场举行现场接诉活动,直接接受广大企业的投诉,以严肃查纠各种涉企违规违纪行为。


温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布的十禁令内容包括:严禁向企业收取法定收费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开展涉及企业出资或变相支付费用的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严禁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严禁对企业以罚代管、以罚代法;严禁向企业推销产品、承揽业务、强行征订报刊、索取或低价购买商品;严禁向企业借款和借用车辆;严禁向企业转嫁宴请、娱乐、旅游等费用,或到企业报销相关发票(凭证)等。

据介绍,温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同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十禁令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种涉企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实行责任追究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