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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用人权套上“笼头”——吉林市规范和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7-08 08:07     浏览量:3374

 

市委书记的担心

 

尽管已过去6年多了,但吉林省吉林市副市长朱淳仍记得当时的一个担心

 

200212月,刚刚就任桦甸市委书记的朱淳得知,中央组织部在全国4个省的8个县(市)开展规范和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权试点,桦甸市就是其中之一。朱淳明白试点工作对于规范县(市)委书记用人权、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的重要意义;同时,他也有些担心社会上有这样的疑虑:是不是上级不放心他这个市委书记,不然的话,为何试点工作的矛头直指市委书记?

 

在中央、省、市组织部门的指导下,朱淳带着这种担心开始了试点工作。6年多来,桦甸市的试点经验得到了中央、省、市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吉林市已在所辖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推广,吉林省已将桦甸的一些做法总结完善后在全省推广。这期间,朱淳于200712月当选为吉林市副市长。

 

我们用实际的工作成果消除了社会上可能存在的疑虑,也消除了早期的那种担心。朱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桦甸的试点工作紧紧围绕防止市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上的随意性进行,其实质是规范和监督用人权的行使。这就好比给用人权这匹野马套上笼头吉林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这样形容试点工作。

 

在桦甸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吉林市在所辖的其他县(市、区)也围绕这项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并将其作为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制约权力的重要抓手。

 

规范动议行为,改革初始提名

 

什么时候调整干部,怎么调整;提名的时候提谁,不提谁。这在以往是县(市、区)委书记的权力,并且这种权力往往是隐性的,可以通过暗示、授意等方式将个人意志强加于组织之上。

 

必须将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桦甸市承认并赋予市委书记干部调整动议权和初始提名权,同时规定,只有当领导班子换届、需要届中调整或职位出现空缺时,市委书记才能提出干部调整动议,还要做到三提三不”——只提方向原则,不指定具体职位;只提选任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限定选拔范围。

 

干部调整动议的方向、原则必须经桦甸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除换届外,届内调整任用领导干部不得超过领导干部总职数的50%;每单次调整不得超过总职数的5%。这些举措有效防止了突击调整、大规模调整等用人行为。

 

在初始提名环节,桦甸市委书记既可以参加公推提名,也可以直接提名,但不准提名本人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以及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填写《推荐干部登记表》;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民主测评,并满足得票数要求;推荐的人选必须是党委组织部门掌握的后备干部。

 

有的县(市、区)在探索中将提名权赋予更多的主体,如县(市、区)级领导、部门或基层单位党委书记、局长、乡镇长。永吉县通过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将空缺职位、资格条件、具备条件的人选全部公开,请参加会议的县委委员、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一把手”90多人对13个重点职位进行提名。

 

这些举措,从一开始就拓宽了选拔用人的范围,让多数人在多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提名,从而实现好中选优。

 

各县(市、区)还通过扩大参加民主推荐和考察人员的范围、同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室内审和上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室审核、实行纪委一票否决、常委会讨论决定时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办法,防止一把手一人说了算,确保干部选任工作质量。

 

全委会票决,全程记实,公信度测评

 

目前,在吉林市所辖的县(市、区),一般情况下,选任乡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由县(市、区)委全委会票决,县(市、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由常委会票决。

 

永吉县在将拟任人选提交常委会讨论前,提交县委全委扩大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50%的,不提交常委会讨论。此举扩大了民主,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组织部门必须如实填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全程记实表》,一人一表、一事一记,细分为21项,覆盖了一名干部从被提名到任职、试用期考核及任用情况的全过程。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实行责任倒查。

 

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如何,请群众测评。在每年年底的市委全会上,桦甸市委书记代表市委报告一年来选人用人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发放问卷,对所有提拔和交流的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公信度测评,连测三年,一年一个点位,三点连成一条公信度曲线,曲线走高者重用,平盘者让位,走低者处理。

 

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

 

选人用人按制度操作,靠制度约束。在规范和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同时,也让他们从选人用人的矛盾漩涡中跳了出来,保护了他们,有效预防了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吉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用两个没有发现来归纳这些制度措施在预防腐败方面的成效:党的十七大以来,该市没有发现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发现新任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

 

选人用人的权力被规范,选拔任用干部依据实绩而不是关系路子。一大批能力强、作风好、业绩突出的干部被提拔重用,推动了吉林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摘自《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