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强化政府性投资工程监管抓住立项、评审、采购、决策四个重点环节
日前,四川省青神县人民医院综合医疗大楼建设项目在审批程序不减的前提下,仅用58天就办完了原本需要5个多月才能完成的审批程序。
青神县在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监管中,重点抓住立项、评审、采购、决策四个环节,将工程建设全过程置于“阳光”下。
该县发改委在项目立项时必须告知县招投标监督办公室;上级国债资金下达后,县财政局在通知项目单位时必须同时告知县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和县政府采购中心,从源头上防止逃避监管的行为发生。该县还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将竞争性谈判纳入县发改委、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审批,防止业主将项目化整为零,逃避招投标。
所有政府性投资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造价预算和施工图报县财政评审中心,由财政评审中心决定造价,县财政局据此付款;确需增加工程量的,由分管领导和财政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审核后,决定是否增加投资。县人民医院综合医疗大楼预算价为1033.1万元,经评审减少88.4万元。工程完工后,在媒体进行结算公示,有效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因恶意低价中标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等问题。
针对有的投标者认为财政评审中心项目评审价太低,串通不投标,导致工程无法实施的情况,青神县采取扩大政府采购的方法,吸引外地企业参与投标。在政府投资的竹艺大道工程建筑材料采购中,仅砂石一项就节省资金15.5万元。
该县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县政府常务会票决和季度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防止决策环节发生暗箱操作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他们还注重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如针对监理费在5万元至20万元的一般工程项目,为节约时间,在符合实际的前提下,将监理费降到5万元以下,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监理单位,加快工程进度。
今年以来,青神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15个扩大内需项目和34个灾后重建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共节约资金1111.3万元;公开拍卖土地(矿权),产权增值6万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50万元;查处一起违反招投标规定的案件,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