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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强化“四责”提高落实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水平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8-18 04:08     浏览量:2985

临海市纪委创新体制机制,在“科学定责、合力履责、狠抓督责、强化问责”上下工夫,着力提高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平。

一是科学定责。进一步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政“一把手”年度廉政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并公示制度,坚持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镇(街道)、村(社区)和站所二级责任网络,层层分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同时,针对不同单位、不同职务、不同岗位“量身定制”岗位责任,量化责任目标、细化责任内容。

二是合力履责。联合法院、公安,上级纪委业务科室和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开展专项清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对集体资源配置的监督活动。基层纪委委员积极参加村级重要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和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活动,对基层站所的服务状况和质量提出评议意见。对机关干部违反效能建设的情况,严格管理,处置到位。

三是狠抓督责。进一步加强法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规范执纪行为。健全基层纪检网络,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力量,针对村务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小组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充分监督的意识、素质和能力。

四是强化问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作风差,效能低下,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影响投资环境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问廉问责”,强化责任追究,改善作风效能评议。问责的方式主要有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免职、迟退等。问责程序按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申诉、复议复查等6个环节处理。

 

 

来源: 临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