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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指导、协同办案、考核评比、责任追究四项机制 绍兴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办案同比增三成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8-18 04:08     浏览量:3002

今年1至6月,浙江省绍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7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8.58%,其中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增幅达400%,嵊州市、新昌县、越城区增幅也都超过100%。绍兴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创新工作指导、协同办案、考核评比、责任追究等四项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水平。

 

市纪委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和帮扶,提高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帮扶指导,下级纪委在查办重大或比较棘手的案件时,市纪委一方面通过调配其他县(市、区)纪委的办案力量予以配合,另一方面抽调市纪委相关业务科室的办案骨干人员现场帮助、指导,协助案件突破;对下级纪委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因职能有限无法协调的问题时,市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予以帮助解决。针对基层办案单位线索来源少、信访成案率低的问题,市纪委及时将一些可查性强、符合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权限的线索转交下去,并根据查办情况经常开展督查。

 

根据办案需要,该市采取通盘考虑、统筹力量、统一指挥的思路,整合全市办案资源,形成“纵向指导、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的联合办案局面,切实解决办案力量不足、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机关内部办案协同制度,信访室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提供重要和可查性强的线索;审理室在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中提前介入参与办案;其他职能处室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通过委领导的统一协调,随时参与办案。建立上下联动办案制度,通过办案力量统一调用、重大案件下查一级、基层纪委建立办案协作区等措施,发挥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整体优势,形成办案合力。建立横向办案协作制度,市纪委通过加强与组织、审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制订和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线索交流移送制度、办案协作配合制度等,在案件查处的协调、线索来源的拓展、涉案证据的采集和违纪对象的处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范。

 

市纪委加大查办案件考核评比力度,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年初制订下发案件检查和案件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在办案数量质量、线索管理、大要案、统计上报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把查办案件的考核评比结果与各部门创优评先工作相结合。

 

为促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对查办案件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该市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任务,不遵守各项制度规定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对执纪执法部门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以罚代法、以罚代纪等行为的,不仅要责令其予以纠正,而且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甚至相关领导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