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责 定责 分责 践责 考责 问责——南宁科学评价责任制落实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紧抓“讲责、定责、分责、践责、考责、问责”六个环节,科学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促进责任制全面落实。
抓“讲责”,确保责任意识到位。南宁市坚持把“讲责”作为促进责任制度落实的首要环节,从学习教育入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讲责意识,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制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季度不少于1次,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抓“定责”,确保责任主体到位。该市坚持把“定责”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基础环节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对主要工作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目标,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把责任落实到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身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具体内容、要求措施、奖惩办法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落实到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抓“分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该市按照分级负责和分项负责的原则,向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制定下发《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文件,把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列出具体任务,并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和方法,明确考核结果的运用。
抓“践责”,确保履行职责到位。该市坚持把“践责”作为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关键环节,市领导结合“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等活动,深入到责任部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抓“考责”,确保责任考核到位。坚持把责任考核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点环节,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两个突出”,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经济工作考核相结合,个人述职述廉与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重点考核与一般考核相结合;突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考核,突出对“一把手”的考核。并把考核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干部提拔任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抓“问责”,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终极环节来抓,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出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经考核不合格等六类问题的必须追究责任,灵活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形式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搞“下不为例”,不搞“集体负责”。今年上半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失职渎职案件48件,责任追究19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