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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探索建立村干部廉政帐户和廉政保证金制度

资料来源:      日期:2009-12-07 08:12     浏览量:2329

 

为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鄞州区自去年底开始探索建立村干部廉政帐户和廉政保证金制度,取代原来的村干部离任一次性安置费。廉政保证金以村干部任职年限计算,最高不超过15年。村支部书记廉政保证金标准根据离任时前三年镇对村年度考核情况、分类别计算,村委会主任、村支部副书记等村干部由镇里统一确定。廉政保证金由镇政府全额支出,个人无须负担,每年打入村干部个人廉政帐户,平时不得支取。在其离任时、且任期内无发生违法违纪情况下一次性领取。

 

今年上半年,该镇一名村委会主任因受刑事处罚,其廉政帐户上6年来累计的6000元保证金被全部取消。

 

 

来源:东方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