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方略”下好一盘棋——天津推进政务改革提升服务职能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8-23 09:08 浏览量:1945
| 创建服务型政府,关键在“服务”两字。 天津市围绕“服务”这个核心实行三大方略,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发展要求、顺应改革大势、具有自身特点的政务服务建设新途径。201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8%,财政收入增长35.2%。其中,政务服务建设对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作用功不可没。 方略一:建立组织机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天津市设立了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管理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实施工作及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各区县政府也都相继成立了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同时,市和区(县)都建立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作为政务服务的统一载体。市和区(县)两级纪检监察部门都向同级“中心”派驻监察室。审批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一体化运行。 该市制定出台《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规定》《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行政审批的管理与监督提供了依法行政的有力支撑。通过取消、调整和下放等方式,将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1033项减少到495项,申请材料数量由8325件减少到3945件,并向区县下放了71项审批事项及权限;近年来全市又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审批管理与效能监察电子网络系统,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为中枢,连接了21个区县级中心、30个部门业务专网,具备政务公开、单项审批、联合审批、网上办理、效能监控、综合考评、社会服务等13项功能。 方略二:打造“四个平台”,强化政务服务职能 建立行政审批平台,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66个市级审批主体部门全部进驻“中心”;402项市级审批事项进入“中心”,集中审批率达95.3%。同时,有6个中央驻津部门的32个审批事项、13个配套服务单位的68个服务事项也进入“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和企业办事进出多门、审批权运行分散、效率低和不便于监督的问题。 建立要素配置平台,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监督。依托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网络监督系统,将有形建筑、政府采购、药品采购三个市场整建制纳入“中心”,对产权交易市场、土地交易市场实行联网监督,从而使五大交易市场“管理上一个主体,运行上一个载体”,推动了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有效防止了对公共资源配置的违规干预和幕后交易。 建立社会服务平台,实行全天候便民便企公共服务。建立了“8890家庭服务网络中心”,设有50个热线服务座席,服务内容达26个门类、350个项目,加盟企业单位近3万家。开通5年来,累计为群众办理求助事项690多万件,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体现在促进企业发展和为群众日常生活服务之中。 建立效能监察平台,实行审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中心”的监察室,与“天津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会同市审批办建立了“电子评议系统”和“电话回访中心”,对审批事项进行“一事一评议”、“一件一回访”,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对审批办理全过程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实现了对行政审批权力的及时监督、跟踪监督和有效监督。 方略三:健全“六项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建立政务公开机制。全市所有审批服务事项都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统一公开,在市、区(县)两级“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申请人通过24小时服务热线、刷卡查询、内网触摸屏、大厅屏幕等多种方式,随时了解办理情况。 建立现场审批机制。在两级“中心”全面推行了“一审一核、现场审批”,规范了审批程序。进驻部门主要负责人向派驻“中心”的首席代表签发行政审批授权委托书,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首席代表和审批人员在“中心”现场完成审批,接受监督。 建立限期办理机制。在过去四年审批服务两次提速的基础上,2009年审批效率整体再提速35%,平均办结时限由10.6天缩减到4.6天。同时,推出了155项“立等可取”的审批事项,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办结,占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38.6%。 建立网上办理机制。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开发了电子信息交换平台,利用互联网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一次性告知、网上补证、网上审核、网上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等功能。市“中心”网上申报办理事项达231项,占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57.5%,年均办件量达4.6万件。 建立联合审批机制。从2008年起,天津市开始实施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和行业管理三类联合审批机制。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一窗接件、审批时间与自然时间双限时,使项目审批从立项到开工,累计审批工作日缩减到31天以内。一个新设立企业的全程办理时间,由90天缩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 建立行政问责机制。制定了《天津市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审批管理和行政监察两部门形成合力,通过电子网络、视频监控、现场巡查、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实行动态监督。联合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工作,分别制定了18项具体规范标准,实行了行政效能综合考评,考评成绩在年终评比中占50%。 现在,“服务”已成为天津市政务改革的核心词。不断提高的政务服务水平,为天津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动力。(记者 李文娟 通讯员 魏 刚)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