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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全制度让工程阳光交易

资料来源:      日期:2010-11-24 03:11     浏览量:1851
“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是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现象之一,但浙江省的一组数据却令人称奇:2009年全省完成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2万亿元,同比增加了一倍,而全省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却同比下降了2%;今年以来全省限额以上投资6761亿元,迄今没有发现一起违法犯罪案件。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告诉记者,工程项目翻番而工程腐败案件递减的原因,在于浙江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日前,记者在浙江省建德市更楼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睹了关于农村马路修建承包工程的招投标。街道党工委书记姜朝红说,街道辖区如今超过1万元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招投标中心交易,1万以下的项目也要按规定集体审议同意后才能上马。在浙江,随着省、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全面建立和健全,乡级项目进乡一级招投标中心,县级项目进县一级招投标中心,市级建设工程项目进市一级招投标中心,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省招投标中心,已成为众人皆知的惯例。
  早在2002年,浙江率先在绍兴试点,将原来归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建设工程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个交易中心进行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09年12月4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成立。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和应该建立的72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省1416个乡镇,已有1260个乡镇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07个村中,已有26158个村将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等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这标志着全省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