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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3-30 02:03     浏览量:1708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该省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实。此前,该省组织8个检查组,深入14个市州及所属31个县(市、区)的项目建设现场,对800多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多个轮次的检查,做到了“全覆盖”。
    甘肃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委书记陆浩、省长刘伟平多次强调,要系统谋划、统筹安排,把专项治理与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相结合,与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相结合,以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务必取得明显成效。
    甘肃省委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文兰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任副组长,23个省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全省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纪委牵头抓总、部门各负其责、上下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整合了监督力量,增强了监督实效。
    甘肃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全省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以及30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逐级自查和滚动排查,共计排查项目15048个。该省还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内容之中,进行重点检查,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全面排查,全省共查找出手续不齐全、资金不到位、程序不规范以及开工率不足、质量监管不严等各类问题7997个。
    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甘肃省积极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探索实行了多项有力举措。一是建立问题档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项目单位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问题项目档案表逐项登记,由全省各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统一汇总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共建立2729个问题项目的档案资料,为整改落实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制定问题项目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按地区、部门及类别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对问题项目予以“挂号”。对达到整改标准要求的项目,经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号。三是跟踪督促整改。以“重大项目”、“问题项目”和“投诉项目”为重点,通过现场督办、驻点督办、联席会议督办、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措施,加大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力度,目前已有76.5%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
    记者还了解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12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59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4件。与此同时,全省深入推进建设领域防治腐败试点工作,2010年在全省开展的18个预防腐败试点项目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就有11个,涵盖了住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招标投标等多个方面。目前,大多数试点项目已初见成效,正在总结推广。(记者 哈建设)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