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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

资料来源:      日期:2012-02-28 08:02     浏览量:1777

浙江省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又出新招。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专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围绕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教育阳光招生、教育基金阳光运作、医疗服务用药阳光公开等九大热点难点问题,在全省部署开展阳光工程建设。
  
  《意见》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科技支撑,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及时纠错,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为浙江科学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商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
  
  该省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采取有力举措开展权力公开工作,确保阳光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实施阳光招生,治理择校乱收费。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公办中小学择校率降到5%以下。同时,重拳治理择校乱收费,落实公办中小学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的规定。今后,浙江所有公办学校在核定的班额内,如有多余学额,一律通过摇号确定招生名单。
  
  推行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严查滥用药。出台《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开始,全省所有医院包括民营医院要围绕三五九全部实施定期公开。即通过工程的实施,使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中知用药、知费用、知合理是指五大抓手,即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规范医院用药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建立多方监管机制;是指向社会公示九项主要指标,包括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不合格处方率、大处方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平均住院日等。
  
  实行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公开保障房信息。发布《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要求在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实行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和阳光操作,确保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规定,各市县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保障房分配要做到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确保百姓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监督保障房建设。(记者颜新文 通讯员 俞和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