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治理“机关病” 剑指“庸懒散” 首批末位待岗交流人员接受培训
3月12日,福建省南安市组织首批20名末位待岗交流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岗位业务知识等。
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接受集中教育培训,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给予交流安排工作。这是南安深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治理“庸懒散”的一项新举措。
去年10月以来,南安市在明察暗访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末位待岗交流的实施意见》,对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现象,作出明确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意见》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同时,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中位居本单位、本系统末两位;在考核年度内因服务态度差,办事推诿拖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被投诉查实2次以上的;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等,一年内被查实2次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等10种情形的干部,将被列为末位待岗交流对象。
该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群众举报和投诉情况、日常工作检查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等,对符合末位待岗交流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建议,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市直主管部门集体研究作出待岗交流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待岗交流人员。对决定有异议者,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待岗交流决定的单位申请复议或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2011年度,经组织研究,最终确定20名末位待岗交流人员。待岗期满后,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将统一对这20名待岗交流人员进行考核;待岗人员须递交思想汇报和待岗学习小结,同时提出上岗申请。经考核合格的,解除待岗,并交流安排工作;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待岗时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服从安排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和不合格等次的待岗交流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同时,受待岗交流处理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将记入本人档案。(陈金来 王长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