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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安居”万间暖民心

资料来源:      日期:2012-07-06 10:07     浏览量:1830

 5年投入资金46.28亿元,建设保障性安居房6.1万套,惠及28万低收入群众。江西省吉安市自2007年开展保障性安居房建设以来,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对工程质量、资金投入、住房分配等环节的监督,使其成为群众满意的 “放心工程”。

“电子眼”紧盯工程质量

初夏时节,笔者到该市安福县房管局采访时,看到该局工作人员正通过电子系统对该县“和谐小区”770套、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工地进行远程监控。“有了这套‘千里眼’系统,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参建方随时可以了解安居工程进展、安全、质量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后也可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该县房管局负责人介绍说。对在建工程实行远程视频在线监控,只是该市加强保障性住房施工质量管理的举措之一。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该市明确规定其绿化率、房屋间距和小区配套设施等都要严格按商品房标准进行规划,未达到标准责令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审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都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投标。同时,该市出台加强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层层负责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责任。

建筑原材料是否合格和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是安居房建设容易出问题的两个环节。为此,该市加大对建筑材料的抽查力度,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进场、不合格工程不验收。“在隐蔽工程完工前,我们要和施工监理人员一起对基坑、基础材料、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验收。否则覆盖了就看不到了。必须时刻盯着。”该市建设局负责人说。

建设资金按“图”运行

在吉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杠杠”。为了完成该项工作,该市不断改革创新,在破解资金投入“瓶颈”的同时,加强资金监管。

该市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启动资金不足问题。该市房管局整合全系统资产,成立投资开发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目前已获得银行授信贷款3亿元,到位资金1.62亿元,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资金的需要。同时,又划出一部分土地,按商品房销售,所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弥补公共租赁房建设资金的不足。

钱有了,如何监管?该市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管理办法。“中央、省、市资金拨到我局,由住房保障科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制订分配方案,报局财务审计科复核后,再报领导小组审定,然后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拨付到各个具体实施的开发企业。”该市房管局纪委书记宋孝敢说。

为让建设资金流向清晰留痕,该市房管局监察室、住房保障科、财务审计科设计了资金管理流程图。“每笔钱至少经过7道关口,每笔支出都必须附明细单,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市房管局监察室副主任罗璐华介绍说。

由于每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在保证进度加快的同时,吉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则逐年降低。20082009连续两年,该市中心城区的保障性住房平均价格分别比同期同地段商品房便宜5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价廉质优”房。

层层把关“阳光分配”

44岁的吉安市民夏娟华和丈夫都靠打工为生,一家3口租住在县城一间只有30平方米的简陋平房里,每月租金近300元。“我做梦都想住上新房。”夏娟华说。经过居委会初审、民政局审核家庭收入、房管局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后,去年76日,夏娟华在当地政府保障房分配信息公示栏看到了自己的名字。728日,当地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时,她幸运地租到了一套廉租住房,每月租金不到100元,光线充足,水、电、有线电视、通讯设施齐全。

为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监管力度,5年来,该市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销售、配租和补贴过程中,建立健全一整套监督机制,使得保障性住房分配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该市严格执行市、县(市、区)、社区“三审三公示”程序,使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评议每个程序都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批表》后,连同证明材料一并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经社区居委会审查后张榜公示3天;再经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进行核查和入户查证后,返回街道办事处张榜公示3天;再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委托房管、民政等部门再次调查核实,签署核查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报纸上公示3天;无异议的,市政府予以批准并公布。这些环节不可逾越。

保障性住房“供不应求”时怎么办?为此,该市出台“年度申请、整体中签、依次排序、按序轮购”的分配方法,即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12平方米、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优先摇号。按年度先后通过整体摇号中签的方法,一次性产生所有参与摇号家庭的轮购序号,按序号依次选购住房。该市还规定下一次摇号时,让前一年符合条件的剩余户先摇,保证最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优先得到解决。

此外,吉安市强化监督检查,将保障性住房分配纳入强有力的监督之中。除了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监督外,还建立由街道干部、保障性住房申购人担任的群众监督员队伍,使得真正困难的群众能够如愿以偿地住进保障性住房。(曹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