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广角 >> 他山之石

文山开创廉洁扶贫新模式:将重点扶贫项目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

资料来源:      日期:2012-11-07 02:11     浏览量:1716

1029日,云南省扶贫办与该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察局签订廉洁扶贫合作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重点扶贫项目纳入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年度重点督查事项。此举开创了省级部门与州纪委携手廉洁扶贫的新模式。  
  文山州地处云南省东南部,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重点扶持地区。今后3年,该州将实施60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4万贫困人口的扶贫易地搬迁和10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扶贫开发项目。  
  为切实把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好、用好,促进扶贫工作科学规范、廉洁高效运行,该州在全州8县(市)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乡镇政务质询和村务监督员制度的基础上,与省扶贫办合作开展廉洁扶贫行动,探索有效监管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新模式。该州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省扶贫办提供的扶贫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投资标准及资金来源等有关资料,利用州、县、乡、村各级纪检监察队伍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贫困群众廉政评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三项廉洁制度”,把廉洁扶贫行动纳入年度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工作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严厉惩处贪污、挪用、挤占、虚报、套取、冒领、截留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同级扶贫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群众受益。(赵云周
  喻传宏  罗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