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履行主体责任 推动纪委“三转”
资料来源: 日期:2014-06-16 02:06 浏览量:1893
6月13日,浙江省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专题研讨班开班,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刘奇出席并作专题报告,除市纪委委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各派驻机构纪检组负责人参加外,各县(市、区)委书记、纪委委员、监察局副局长以及市直各单位一把手也都参加了开班式。这是宁波市委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一项举措。
“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保障纪委的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取得实效,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刘奇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直是宁波市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重点。据介绍,市委书记今年年初曾赴省纪委专题汇报宁波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市辖11个县(市、区)党委和市直91个部门党委(党组),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市纪委提交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宁波市纪委先后7次召开专题汇报会,分别约请余姚市、市规划局等单位党委(党组),逐个进行履职汇报。该市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听取情况汇报后逐一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我局党委先后两次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把纪检组组长分管的机关党建、机关纪委和工青妇等工作全部剥离,只分管驻局监察室,以便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林雅莲说。据介绍,在各级党委(党组)的支持下,该市纪委已经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22个,42个市直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都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共清理退出驻在部门业务分工52项,全市152个乡镇(街道)实现纪委书记专职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构建大监督、大协调、大开放、大建设、大创新格局,确定十大重点项目,做到常抓纪律不动摇、常抓作风不反弹、常抓惩治不松懈。”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会光说。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9起,处理179人;问效问责49个单位、325名党政领导干部,免职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受理信访举报1415件,立案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81件,处分党员干部324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雍璇)
“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保障纪委的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取得实效,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刘奇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直是宁波市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重点。据介绍,市委书记今年年初曾赴省纪委专题汇报宁波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市辖11个县(市、区)党委和市直91个部门党委(党组),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市纪委提交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宁波市纪委先后7次召开专题汇报会,分别约请余姚市、市规划局等单位党委(党组),逐个进行履职汇报。该市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听取情况汇报后逐一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我局党委先后两次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把纪检组组长分管的机关党建、机关纪委和工青妇等工作全部剥离,只分管驻局监察室,以便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党委书记、局长林雅莲说。据介绍,在各级党委(党组)的支持下,该市纪委已经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22个,42个市直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都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共清理退出驻在部门业务分工52项,全市152个乡镇(街道)实现纪委书记专职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责主业,构建大监督、大协调、大开放、大建设、大创新格局,确定十大重点项目,做到常抓纪律不动摇、常抓作风不反弹、常抓惩治不松懈。”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会光说。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9起,处理179人;问效问责49个单位、325名党政领导干部,免职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受理信访举报1415件,立案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81件,处分党员干部324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雍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