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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建立巡查制度 强力纠正“四风”

资料来源: 中国廉政网      日期:2014-08-05 08:08     浏览量:1869
    去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紧紧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主题主线,把转变作风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实转变作风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强力纠正“四风”。制定《宿迁市整治“四风”巡查办法》,将“四风”问题具体分为13个方面104个具体表现形式,使整治“四风”巡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方便了执纪监督。
  
  巡查机构动态化
  
  为推动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市整治“四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巡查工作的计划、组织、部署、协调等日常事务。按照“一巡一授权”原则,建立巡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巡查工作。工作小组组长从市纪委、监察局内设处室负责人以及市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中选任,工作小组成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巡查工作实行报告背书制度,巡查工作小组组长对巡查工作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巡查对象、巡查机构、巡查人员不固定,有效保证了巡查工作的成效。
  
  巡查方式多样化
  
  根据灵活多变的原则,整治“四风”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巡查、驻点巡查、专项巡查等四种方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该市共派出巡查工作小组62个,开展各类巡查146次,检查宾馆、商场、超市、景区、学校等场所2472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65个,处理2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人。
  
  日常巡查。通过明察暗访、市县(区)联动和交叉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四风”问题进行巡查,保持对“四风”问题巡查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该市共开展日常巡查1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6个,处理6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
  
  定期巡查。按照节假日必查、双休日抽查、平时不定期查的思路,紧紧围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切实遏制节假日不正之风。如今年端午节期间,该市共组织3个巡查工作小组,巡查出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26个,处理人员12人。
  
  驻点巡查。选择群众来信来访较多、领导班子民意测评得分较低、人财物权力较多、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重点单位、部门、地区,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账册等方式,着力发现被巡查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年上半年,仅该市泗阳县就驻点巡查8家单位,发现问题40余个,处理人员12人。
  
  专项巡查。该市先后开展了扶贫帮困政策落实、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清理简报专刊、机关作风建设等5项专项巡查。如扶贫帮困政策落实专项巡查,该市共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7950户,处理党员干部10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6人、组织处理2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8人。又如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巡查,共发现兼职取酬等7类违规问题,涉及的50名干部已退缴违规所得200万余元。同时,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发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工资津贴发放申报、公示、备案及兼职领导干部不取酬承诺等10余项制度。
  
  巡查结果运用最大化
  
  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对巡查中发现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去年9月16日,宿迁市就中秋节前夕查处的9起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今年5月30日,又对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目前,该市共通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18批109起,持续不断地向社会释放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
  
  巡查结果归入档案。每次巡查工作结束以后,选择适当方式将巡查结果进行通报、曝光,发挥巡查的震慑作用。同时,将巡查结果归入巡查工作档案,纳入被巡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单位评先评优工作,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