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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三三”机制提高办案水平

资料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4-12-10 08:12     浏览量:1782
  “今年前11个月立案64件,党纪政纪处分63人,同比分别增长16.4%、6.8%。下一步,我们要继续聚焦主业,严惩贪腐。”12月8日,涪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艳红在区纪委常委办公会上再次发出惩腐动员令。  
  今年以来,重庆市涪陵区纪委坚持“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案件查办中坚持“三报告、三协作、三集中”工作机制,强化办案领导、整合办案资源、保障案件突破,切实提高查办案件水平。  
  该区纪委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对市纪委移交的案件线索处置和调查情况定期报告,对区纪委掌握的案件线索和查办情况随时向市纪委报告,同时要求下级纪委初核的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区纪委,加强对下级纪委案件线索的管理和处置,从源头上强化对案件查办的领导。  
  为给查办案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该区建立办案技术、手段、力量协作工作机制,办案需要审计查账、痕检、声像或其他技术支持时,协调相关单位参与配合;办案中涉及非党、非监察对象时,由检察、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负责外围调查取证,破解因办案手段限制带来的难题;而对那些涉案人员虽层级不高但其问题具有典型性、普遍性或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案件,由区纪委牵头、下级纪委参与查办,实现上下协作、力量互补。  
  针对当前腐败案件涉及领域广、作案手段复杂、短时间难以突破等特点,该区纪委建立线索研判、案情会诊、案件集中查办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案件线索研判会,集中挖掘、分析、处置重点线索;遇到疑难案情及时集中会诊,选准突破口;对重要案件的查办,成立专案组,统筹力量集中行动,确保案件查办有序推进。  
  涪陵区纪委相关人员介绍,下一步该区将继续用好“三三”机制,努力以查办案件的更大成效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