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纪委查防并举严管“自家人”
资料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2015-01-28 08:01 浏览量:1946
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省纪委有关负责人1月23日介绍,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13名“自家人”。
该负责人提及近日办结的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临高县纪委原副书记陈廷防违纪违法案。据了解,2014年5月,海南省纪委收到省公安厅转来的线索,对陈廷防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陈廷防在担任临高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临高县纪委副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查办案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目前,陈廷防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介绍,2014年以来,海南省纪委已对包括委厅机关干部在内的1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包括1名地厅级干部——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原组长郭彪。郭彪因涉嫌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较为典型的还有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修焕违纪案。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出台后,该学院仍组织人员持私人护照出国考察旅游。陈修焕不仅不制止、不报告,还参与组织实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海南省纪委坚持查防并举,一方面,全面筛选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该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其履行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情况,受理、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等6项职能。同时,出台实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实施《执纪办案人员签订责任书和保证书制度》,要求所有执纪办案人员签字背书,对严格执行执纪办案各项纪律作出承诺,等等。
2014年底,海南省纪委又在此基础上实行干扰执纪办案工作报告登记制度,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该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办案工作中遇到打听案件信息,为案件请托、说情、施压,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等干扰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干扰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身份)以及干扰方式、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干扰内容等。纪检监察人员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对案件查办造成干扰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该负责人提及近日办结的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临高县纪委原副书记陈廷防违纪违法案。据了解,2014年5月,海南省纪委收到省公安厅转来的线索,对陈廷防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陈廷防在担任临高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临高县纪委副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查办案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目前,陈廷防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介绍,2014年以来,海南省纪委已对包括委厅机关干部在内的1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包括1名地厅级干部——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原组长郭彪。郭彪因涉嫌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较为典型的还有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修焕违纪案。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出台后,该学院仍组织人员持私人护照出国考察旅游。陈修焕不仅不制止、不报告,还参与组织实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海南省纪委坚持查防并举,一方面,全面筛选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另一方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该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其履行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情况,受理、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等6项职能。同时,出台实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实施《执纪办案人员签订责任书和保证书制度》,要求所有执纪办案人员签字背书,对严格执行执纪办案各项纪律作出承诺,等等。
2014年底,海南省纪委又在此基础上实行干扰执纪办案工作报告登记制度,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该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办案工作中遇到打听案件信息,为案件请托、说情、施压,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等干扰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干扰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身份)以及干扰方式、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干扰内容等。纪检监察人员应当报告而不报告的,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对案件查办造成干扰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