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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廉政巡查”助力基层“风清气正”

资料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期:2015-10-20 08:10     浏览量:1715
    近日,龙泉市法院公开审理市城北乡原小岩村村干部赖某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套取生态林补助金10余万元的案件。 这是龙泉市纪委在城北乡开展廉政巡查时发现的一个典型案例。龙泉市纪委联合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组建专业过硬的廉政巡查组,每个巡查组进驻一个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检查账目、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一些信访规模较大、反映问题较多或廉政风险较大的乡镇、部门的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巡查。“龙泉已连续七年开展这一工作,七年来提出整改意见267条,帮助被巡查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80余个。”龙泉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主任金伟说。
  近年来,基层农村案件频发,据统计,2014年,龙泉市共立案81件,基层腐败案件就占了63件,占案件总数的78%,每年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很大部分反映的基层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此,龙泉市把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巡查重点。
  “每年组建5到7个‘廉政巡查组’,每个巡查组针对各自被巡查单位拟定不同的巡查实施计划,做到巡查有的放矢。”龙泉市纪委副书记游金元表示,进驻被巡查单位前,各巡查组提前向该单位发送并张贴《巡查预告》,巡查期间开通投诉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集中受理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投诉。
  巡查工作不是一“巡”了之,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组第一时间向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进行反馈,督促被巡查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并向社会公示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整改情况,再不定期组织廉政巡查“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效问责。日前已经有多个单位完善了相关制度,如龙泉工业园区出台了《财政财务支出审核审批规定》等财务、项目管理等制度,并将2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有效规范了招投标管理,确保程序规范透明。
  据了解,七年来龙泉市纪委通过廉政巡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00多万元。今后,龙泉市纪委还将不断完善巡查格局,健全体制机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