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加强“交叉检查”狠纠“四风”
资料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日期:2015-11-13 08:11 浏览量:1694
“这不行,这是市里组织的交叉检查,市里责令严肃处理,我们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啊!”挂断电话,丽水市青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黄康杰长吁一口气。以往只要有人在正风肃纪明查暗访中被“抓”,求情电话总使他左右为难。如今,他有了明正言顺的“挡箭牌”。
黄康杰说的“交叉检查”是丽水市为有效解决正风肃纪工作面临的圈子小、人情多、执纪难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动真碰硬的创举。据悉,自2015年1月以来,全市已处理211人次,党政纪处分45人次,通报85起。
多重交叉,构筑不留死角的正肃网络
“莲都区纪委,9月19日晚8时许,浙K05019号公车疑似存在公车私用现象。”接到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的告知函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刻开展调查核实。很快,当事人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旅游、“20类饭局”等穿了“隐身衣”的热点、难点问题,丽水市用三种“交叉检查”将其“一网打尽”:一是组织县与县、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横向交叉检查”,鼓励各地各单位互邀互查,自行确定检查主题与时间。二是在机关党工委、政法、国资、卫计、教育等正风肃纪工作小组之间开展系统与系统之间,系统内部市级与县级之间的“系统交叉检查”。三是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市直单位与各县之间的“纵向交叉检查”,既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站所、乡镇街道,也走进内部食堂、酒店、旅游景区和农家乐,做到监督检查无盲点,全覆盖。
统筹安排,打造敢于碰硬的正肃队伍
丽水市正着力构筑“1+3+N正肃队伍”,“1”即由市两办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组成的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这一支核心队伍。“3”即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这三个正风肃纪人才库。“N”即职能部门力量、各类监督员力量和信访举报力量等综合力量。近两年,通过讲授培训、专题研讨、案例研究等方式,对检查方法、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了检查组成员的执纪能力。
每次行动实行“一二三步走”,即检查前一天按照回避原则临时抽调成员;每个检查组一般安排二名成员;出发前三十分钟告知检查区域。这样做,严格限定了信息知晓范围。
检查组成员要坚持“三严三不”:严守保密纪律、严守组织纪律、严守廉洁纪律,不向派出单位报告具体行踪,不与被查单位私自联系,不向无关人员透露检查信息。检查前后,检查组仅与市纪委交办人单线联系,并坚持“三个第一”:检查遇到难题第一时间汇报;检查结束第一时间口头汇报,借助短信、微信反馈取证材料;回到驻地第一时间反馈书面材料和视频证据。这样做,确保了检查不受干扰、公正公平。
市纪委及时把问题通报至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这样做,确保了检查行之有效。
巩固成果,健全严肃惩戒的正肃机制
“我们书记收到月度函告书后专门部署了近期正风肃纪工作,我们的压力很大!”云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吴巧媛感慨。这是丽水市全面实行正风肃纪“台账管理制度”,制定明细月报表,汇总分析“大数据”,逐月通报各地纪委书记的缩影。
年底,丽水市还把正风肃纪结果运用到2014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中,建立“领导班子作风评价末位约谈制度”,3个单位因正风肃纪“栽了跟头”。
“2014年度你县查处正风肃纪类问题25个,排名第九;处理人数18人次,排名第八;党政纪处分人数为0。”在市纪委面对面听取县(市、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上,一名县委书记听到市纪委相关领导反馈评议意见时点出的数据,立刻用笔记下。随即表示,一定要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
检查结果的充分运用,倒逼党委(党组)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
黄康杰说的“交叉检查”是丽水市为有效解决正风肃纪工作面临的圈子小、人情多、执纪难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动真碰硬的创举。据悉,自2015年1月以来,全市已处理211人次,党政纪处分45人次,通报85起。
多重交叉,构筑不留死角的正肃网络
“莲都区纪委,9月19日晚8时许,浙K05019号公车疑似存在公车私用现象。”接到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的告知函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刻开展调查核实。很快,当事人因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旅游、“20类饭局”等穿了“隐身衣”的热点、难点问题,丽水市用三种“交叉检查”将其“一网打尽”:一是组织县与县、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横向交叉检查”,鼓励各地各单位互邀互查,自行确定检查主题与时间。二是在机关党工委、政法、国资、卫计、教育等正风肃纪工作小组之间开展系统与系统之间,系统内部市级与县级之间的“系统交叉检查”。三是在元旦、春节、国庆、中秋、“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市直单位与各县之间的“纵向交叉检查”,既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站所、乡镇街道,也走进内部食堂、酒店、旅游景区和农家乐,做到监督检查无盲点,全覆盖。
统筹安排,打造敢于碰硬的正肃队伍
丽水市正着力构筑“1+3+N正肃队伍”,“1”即由市两办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组成的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这一支核心队伍。“3”即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这三个正风肃纪人才库。“N”即职能部门力量、各类监督员力量和信访举报力量等综合力量。近两年,通过讲授培训、专题研讨、案例研究等方式,对检查方法、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了检查组成员的执纪能力。
每次行动实行“一二三步走”,即检查前一天按照回避原则临时抽调成员;每个检查组一般安排二名成员;出发前三十分钟告知检查区域。这样做,严格限定了信息知晓范围。
检查组成员要坚持“三严三不”:严守保密纪律、严守组织纪律、严守廉洁纪律,不向派出单位报告具体行踪,不与被查单位私自联系,不向无关人员透露检查信息。检查前后,检查组仅与市纪委交办人单线联系,并坚持“三个第一”:检查遇到难题第一时间汇报;检查结束第一时间口头汇报,借助短信、微信反馈取证材料;回到驻地第一时间反馈书面材料和视频证据。这样做,确保了检查不受干扰、公正公平。
市纪委及时把问题通报至被检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这样做,确保了检查行之有效。
巩固成果,健全严肃惩戒的正肃机制
“我们书记收到月度函告书后专门部署了近期正风肃纪工作,我们的压力很大!”云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吴巧媛感慨。这是丽水市全面实行正风肃纪“台账管理制度”,制定明细月报表,汇总分析“大数据”,逐月通报各地纪委书记的缩影。
年底,丽水市还把正风肃纪结果运用到2014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中,建立“领导班子作风评价末位约谈制度”,3个单位因正风肃纪“栽了跟头”。
“2014年度你县查处正风肃纪类问题25个,排名第九;处理人数18人次,排名第八;党政纪处分人数为0。”在市纪委面对面听取县(市、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上,一名县委书记听到市纪委相关领导反馈评议意见时点出的数据,立刻用笔记下。随即表示,一定要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
检查结果的充分运用,倒逼党委(党组)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狠抓作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