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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紧盯节点 刹风肃纪严追责

资料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日期:2015-11-20 08:11     浏览量:1614
    宁波市纪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刚性的纪律要求,挺在作风建设阵地的前沿,主动作为,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一寸不让的决心和行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今年以来,宁波市纪委先后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会议,连续下发和转发各类问题查处情况通报,明确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提出要求,并发出警示信息,其中,仅中秋国庆期间就发出警示信息10000余条。在宁波日报头版等市级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并利用网络、电话、媒体等平台,拓宽举报渠道。
  把公款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电子红包、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改头换面的隐身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市县联动,不听汇报,不接受陪同,直接明查暗访,全面检查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1-10月,共对6135家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
  1-10月,全市共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正风肃纪”明查暗访专项行动65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8起,查处党员干部73人,党政纪处理34人,下发通报75件,媒体曝光10次。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严格落实。1-10月,全市共有66人由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而被追究责任。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限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纪委和作风“大监督”责任部门。梳理分析问题类型,对查处问题中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和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举措。
  下一阶段,市纪委将继续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的有关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严访死守,刹风肃纪,加强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