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单列考核 让派驻监督底气更足
资料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日期:2016-01-29 09:01 浏览量:1726
派驻纪检干部如何考核,评价标准如何设定,直接关系到派驻监督的权威性。日前,舟山市纪委将派驻纪检干部统一纳入单独考核序列,通过量化评分标准,优秀等次单列,不计入驻在部门的优秀名额等措施,保证了派驻机构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
自去年以来,舟山市率先开展派驻机构改革试点,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要求,全市共设派驻机构32家,授权监督单位104家,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而将派驻纪检干部考核单列,在考核分类和赋分标准上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从而实现了派驻机构名称、编制职数、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四统一”。
1月26日,舟山市纪委召开2015年度派驻机构年终考核大会,32家派驻机构、70多名派驻纪检干部统一参加述职述廉评议。本次考核分为工作考评和干部考评两大类,均以百分制计分。其中工作考评,市纪委考评和授权监督单位考评各占50%。对县处级派驻纪检干部的考核,市纪委考评占40%,市委综合考核组考评占30%,派驻纪检组工作考评占30%。科及科以下纪检干部考核,市纪委考评占40%,派驻纪检组工作考评占50%,驻在部门评价占10%。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派驻机构和派驻纪检干部由市纪委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在末位的,或者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干部,将由市纪委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视情况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将派驻纪检干部的考核从驻在部门分离出来,加大了市纪委的考评权重和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为派驻机构能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加了底气”。舟山市纪委组织部部长李建华说。(舟山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