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畅通举报渠道 网络举报同比上升24.6%
资料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日期:2016-04-11 08:04 浏览量:1610
2016年一季度,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080件次。其中,检控类721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66.8%,同比上升1.7%。
畅通举报渠道 举报方式“两降三升”
据统计,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四种方式中,来信举报和其他方式总量下降,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33件次和25件次,同比下降11.1%和92.6%,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9.1%、138.9%和24.6%。市纪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兴便捷的网络举报一定程度替代了部分传统的来信举报,大家更倾向于简单便利的举报方式。
提倡实名举报 优先办理反馈
“对于信访举报件,我们按照‘零暂存’的要求分类办理,同时,我们更提倡实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我们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14年,市纪委即出台了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办法和保护实名举报人实施办法,并通过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市纪委“鹭岛清风”举报端口醒目位置、APP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电话、范围、方式和流程,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检控类知识,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受理范围和举报渠道。
创新办理方式 提升完成效率
去年底市纪委出台《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信访监督领办制度(试行)》,将46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五个组,对反映市管干部、正处级领导干部在“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轻微违纪问题或反映问题较为笼统的信访举报,由市纪委指定一名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负责领办,通过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信访监督方式办理。
今年一季度,市纪委收到49件反映市管干部的信访件,其中,信访监督领办组人员承办13件。(厦门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