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之三十八:每逢佳节须“四思”
编者按:“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期间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确实是一种考验。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互相走动,互致问候,本是人之常情。但有的人却把节日看作是挥霍浪费、行贿受贿,搞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大好时机。近年来所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表明,节日已经成为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春节将临,年关已近,特向大家推荐两篇廉政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迪。
每逢佳节须“四思”
假(节)日腐败,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我们对它的危害不可小。尤为重要的是,“假日腐败”败坏干部形象,助长腐败泛滥。防治“假日腐败”,党员干部应做到“四思”:
每逢佳节倍思清。群众说得好:“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年。”节日是对党员干部是否清廉的一大考验。党员干部对“假(节)日腐败”要有更强的抵制力,具体应做到四防:一防松弛。拒腐防变一刻也松不得,节假日尤为紧要。二防叩门。对那些超出正常往来范围的不速之客拜年贺节送来的红包,第一次就要果断拒之门外,让他们彻底打消送礼行贿念头,无法突破你拒腐防变的防线。三防盲从。有些人见少数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搞不正之风,就盲目攀比,认为别人能收,我也能收。这就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四防“情贿”。把握好“人情往来”的度,防止以“人情往来”掩饰行贿受贿,防止掉入温情的陷阱。
每逢佳节倍思民。少数人搞“假(节)日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心中忘记了群众。每逢佳节,他们之所以只想到捞钱、跑官、吃喝玩乐,就是因为没有想到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抵制“假(节)日腐败”作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每逢佳节,多想想群众的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
每逢佳节倍思危。如果党员干部被一片“拜年贺节”声冲昏了头脑,经不住诱惑,就会不知不觉地被糖弹击中,一旦东窗事发,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党员干部都能“居安思危”,认识到搞腐败的严重恶果,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就会自觉抵制“假(节)日腐败”的侵蚀。如何“居安思危”?可算三笔帐:一算精神上乐极生悲的崩溃账;二算经济上得不偿失的折本帐;三算案发后对家庭亲属的伤害帐。
每逢佳节倍思法。少数贪官借节日之机搞腐败,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如将过年过节受贿称为“灰色收入”,将节假日行贿说成是发奖金、福利、年终分红等。这就要求我们严格执行中央的规定,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堵塞廉政法规的漏洞,不让搞“假(节)日腐败”的人有可乘之机。
每逢佳节倍思“清”
中国有句古诗叫“每逢佳节倍思亲”。时下,新春佳节临近,领导干部不仅要思“亲”,更要思“清”,去邪念,戒贪欲,除私心,保证自己的一身清白,这也是一种更深意义上的“思亲”。
清乃纯净、高洁之意,是古往今来仁人志士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也是众多杰出政治家倡导的一种崇高的施政理念,“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应该时刻做到清醒、清廉、清正、清静、清雅。
清醒就是头脑清醒。人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作出正确判断,在大是大非上不糊涂,在具体生活中不失节。倘若没有清醒的头脑,整天浑浑噩噩,糊糊涂涂,做人则难免俗气,为官则遗害无穷。年关之际,各级各部门工作千头万绪,应酬目不暇接,越是事情多,越是工作忙,越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清廉就是生活清廉。清廉是领导干部的本色,也是做好工作的必备条件。领导干部只有清廉了,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在群众中产生威信。春节临近,领导干部更不能受“过年不要扫兴”,“辛苦一年也该放松一下”等不良思想的影响,更需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清正就是处事清正。领导干部处事公道正派,群众就会心悦诚服,真心拥护。春节快到了,领导干部如果对一些事情处理不公,受到不公正处理的群众就会心存委屈,过不了快乐的年,此时,坚持清正处事显得尤为重要。
清静就是身心清静。“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现实反复证明,党员干部倘若有了一份清静的心态,就可以摒弃世俗的干扰,集中精力想该想的问题,做该做的事情。倘若守不住清静,就会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利令智昏,从而害己害人害社会。新春佳节又将到来,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将会更大,干扰将会更 多,更需保持清静的心态。
清雅就是生活清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但在多彩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不健康的东西。审视近年来的春节,不少人顿顿鸡鸭鱼肉,餐餐山珍海味,不仅铺张浪费,还损害身体;还有人生活娱乐低级愚昧,打牌赌博通宵达旦,求神拜佛络绎不绝。因此,要在全社会竭力营造一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领导干部在这一点上更应以身作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