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亭镇三项举措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6-27 09:06 浏览量:2206
一是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对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重点监督其是否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是否认真核实补助信息、是否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等(如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
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对上级补助的项目资金,严把项目申报、项目公示、跟踪项目实施和评估验收等(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岱南中低产地改造项目等);对纳入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重点监管其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
三是规范镇本级、村级资金和财务监管。加强镇财政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完善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健全乡村财务管理,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