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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镇纪委“七项制度”强化社区党务公开

资料来源:      日期:2012-12-13 09:12     浏览量:1882
    一是建立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要将初步方案在一定范围预公开,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必要调整后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制度。根据镇实际情况,各社区成立由4名成员组成的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包括普通党员及村监委成员。三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确定专门的意见建议收集员,设置专门的意见建议收集渠道,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四是建立党务公开咨询员制度。各社区设置2名党务公开咨询员,负责向党员、群众实时或约期解答党务公开的有关事项。五是建立党务公开档案制度。按上级文件、本级文件、记录文件、固定内容公开、常规性工作公开、临时性工作公开、热点问题公开、重点事项公开等分类规范、建档。六是建立党务公开报审制度。每项党务公开内容,都要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征求党务公开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敏感问题的公开,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七是建立党务公开备案制度。各社区每次公开,不论以何形式、何载体公开,都应同时或最迟不晚于公开后2天之内,报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