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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沙镇认真传达贯彻县纪委《关于禁止社区(村)干部承揽承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意见》精神

资料来源: 东沙镇纪委      日期:2014-10-13 09:10     浏览量:2063

    县纪委下发《关于禁止社区(村)干部承揽承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意见》后,东沙镇高度重视,分“二步走”抓好学习传达,促进社区(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一是由分管污水治理工程的人武部长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社区,使各社区充分认识到上级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社区(村)干部监管的重视和关注,及早消除插手工程的念头,筑好廉洁履职防线。二是利用短信平台将文件规定的“六个严禁”内容传达到每位社区(村)干部,防止因不明纪律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