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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4-18 11:04     浏览量:2276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成效。专项治理工作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组长,法制室主任任副组长,督察、信访、警务保障室、交警、经侦、治安、刑侦、禁毒和监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彻底排查问题。重点整治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挪用、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对2010年办结的案件,以及目前所有已办结案件中因涉案财物问题引发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坚决纠正问题。要求各部门针对各自执法特点,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不少于三次检查活动,日常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期间,关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察部门要加强现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察室要结合“审计整改年”活动,加大对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