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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局“十要求”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财务运行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5-18 03:05     浏览量:2297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近日,县建设局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系统所属各单位财务运作的意见》,对所属各单位财务运作提出十点要求,进一步促进各单位财务运作规范、廉洁、高效。具体内容为:

一是严格实行银行帐户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尤其要加强对未进财政核算中心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二是实行财务管理分工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部门全年财务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要加强管理与监督;三是严格财务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好财务审批关;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意识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购置、报损、报废、变卖、出借等均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统一办理;六是严格执行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不准私存私放公款等;七是强化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岱山县建设局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设资金顺利运作;八是加强拆迁补偿资金管理,拆迁补偿款根据拆迁补偿协议进行结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结算、核准、审核、审批后支付,坚持专款专用;九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落实“三公”管理制度,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干部职务消费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十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在带头规范财务运作基础上抓好本单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