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从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资料来源: 日期:2011-11-21 09:11 浏览量:2055
县国税局在系统内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廉政风险管理实施办法》,从分析权力风险入手,结合执法实际运行流程,全面加强廉政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实现了风险监控空间、风险监控能力、风险自律意识、税收工作质量四个有效提升。
一是对廉政风险信息进行排查和识别。将国税廉政风险管理划分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大类,采用岗位自查、岗位互查、领导帮查、集体排查等方式,深入排查重点领域、重要部位、重要环节、重要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抓住税款征收、资格审批、发票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干部选拔任用、经费审批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环节进行风险排查,依据工作事项,梳理、细化权力内容,对应到具体工作流程,细化为 173个节点,作为廉政风险评估的对象。
二是对廉政风险信息进行量化和排序。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综合评定各节点的具体廉政风险度,通过对廉政风险权力的细化节点进行量化、计算、排序。根据权力风险度,采用低、一般、高的三分法,排序确定高级别廉政风险权力;根据岗位工作人员廉政风险度,排序确定高风险权力岗位工作人员,为廉政风险控制提供依据。采取相应的风险对策和措施,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监控。
三是对廉政风险信息进行防范和控制。实行级别优先原则,在兼顾一般风险权力和一般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基础上,重点关注高级别风险权力及其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主要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方法和措施。实现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取得较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