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监局推行“四服务”着力提升办事效能
资料来源: 日期:2012-04-09 08:04 浏览量:1971
一是推行依法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在安全生产行政性收费方面,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限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局制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事故责任追究上,坚持事故调查组联合办案,完善案审会集体研究制度,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推行便捷服务,落实阳光公开。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实行“六公开”,即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要求、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精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实现办结时间提速70%以上。
三是推行技术服务,助推本质安全。组织专家上门“会诊”、“体检”、“把脉”,及时解决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上遇到的一些关键性技术难题。通过选择管理基础较好、基本条件具备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给予重点帮扶,指导达标创建,带动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推行真诚服务,提升执法效能。积极开展“进村入企”活动,通过走访服务对象,主动征求意见、努力为基层、企业搞好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和新改扩建“三同时”项目,坚持提前介入,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确保做到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