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牵头实施联合审批 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资料来源: 日期:2013-05-16 09:05 浏览量:1797
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理”要求实行联合审批机制。工商窗口在接到项目申请后,对需要进行联合踏勘的,及时通知联系住建、卫生、环保、消防、公安等相关联办单位,确定联合踏勘时间,启动联合审批程序。联合踏勘中,各联办单位的踏勘人员应当场向申请人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审批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申报费用及其他有关事项。踏勘结束后,踏勘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意见反馈单,并在联合踏勘会签单上签署意见,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各联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各联办单位依法在承诺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联合审批实行“一窗统一接件、一表统一登记,部门并行办理,依次审批办结,分别发放证照”,做到了提前介入,提前审批,同时完成前置审批、领取执照、税务登记等事项,极大缩短了审批办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是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审批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