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四个强化”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精神
资料来源: 日期:2013-08-14 08:08 浏览量:1647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机关内部管理。针对当前环保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使之更具有时效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对有关监督制度进行调整、充实和修改,使各项工作在执行上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规范机关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切实防止违规违纪行为。推进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强化对全体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23条”规定情况的监督监察,对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切实形成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合力,有效打造“勤勉、廉洁、务实、高效”机关形象。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增强开展纪检监察的主动性,按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人员纪律、服务态度、作业风气,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