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信局实行干部职工作风评级制度
资料来源: 日期:2013-09-22 09:09 浏览量:1810
近日,县经信局起草《经信局干部职工作风管理办法》,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实施评级制。
该制度设置A、B、C、D、E五个评级标准,明确每名干部职工的作风基础分是100分,95-100分为A级,表示作风好;85-94分为B级,表示作风较好;70-84分为C级,表示作风一般;60-69分为D级,表示作风较差;60分以下为E级,表示作风很差。
作风信息主要由履职作风信息、生活作风信息、廉政作风信息三部分构成,设置反向指标,明确扣分标准。不良履职作风信息: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未按规定请假,一次扣5分;上班时间窜岗、聊天,购物、玩游戏被口头效能告诫一次、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被书面效能告诫一次,扣15分;被诫勉谈话一次,扣20分;受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扣30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40分,受记过处分,扣50分,受记大过处分,扣60分。不良生活信用信息:赌博、色情等被查处罚一次,扣40分;因打架、酗酒闹事、实施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的,一次扣30分;生活情趣低下,奢靡享乐,未构成纪律处分但是群众口碑差的,一次扣20分。不良廉政作风信息:午餐喝酒,一次扣10分,有公车私用现象,一次扣20分,有贪污受贿行为被县纪委查处的,直接定位E级。明确采集信息主要由各科室和办公室反馈或根据群众调查得出。此外,受降级、撤职处分或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受开除党籍处分的;被责令辞去职务的,直接定为E级。
注重抓好结果运用,明确被评为E级的,不得参加单位中层职务的竞争上岗;被评为D级的,一般不得担任单位重要岗位;一年内有一次信用等级为E或者两次为D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合格以上。局纪委成立考评组,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年实行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