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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投标中心严把“五关”着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益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5-15 08:05     浏览量:4096

一是严把企业资格审查关。从资质、信誉、业绩、服务质量等多方面着手,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考察、综合比较、多家权衡,实现优中选优。

二是严把采购方式审批关。根据采购预算、采购项目的自身特点,合理确定采购方式,对采购预算达5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根据采购项目的自身特点选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开招标,对采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求必须由县采购办审批。

三是严把招标文件审核关。由采购单位、采购办、监督办三方对招标文件内容合法合理性及具体性共同把关核定,三方统一认可后才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四是严把实施程序监督关。监督办、公证处对采购人开标、评标、定标操作的合法化、程序化、严格化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专家评审公正、客观,采购过程及评标结果真实、合法有效,降低采购风险。

五是严把采购程序执行关。定标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岱山县招投标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中标合同,监督采购单位、中标方按合同约定有效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