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推行县长学法制度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资料来源: 日期:2009-08-11 09:08 浏览量:3406
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今年初,我县建立了县长学法制度,根据每月政府工作重点,精心安排了2009和2010年的学法内容,注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系统学习统计、土地、金融、城乡规划等方面知识,学法对象除了县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外,还将学习对象扩大到县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县长学习会”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邀请省法制办及法律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并安排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讲课,每两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今年以来,我县共安排了4次集中学习。该制度的建立,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以此为切入点,我县对行政诉讼案件全面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本年度本机关第一件、在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或案件疑难复杂以及法院认为应该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发现行政行为的不足,有效化解群众的对立情绪,推进了依法行政。同时,我县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的评先创优挂钩,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