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实现渔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新途径
随着新渔农村建设以及撤村并村工作的推进,当前村级规模逐步扩大,村民大会难以召开和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不够广泛的矛盾逐步显现,村民群众对村务了解的渠道和平台较为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民主管理的深入。为此,岱山县探索试行“户代表会议”制度,目前经过先期试点已经进入全面推行阶段,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岱山特色的基层渔农村民主监管新途径。
一、选择试点,典型引路。根据“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岱山县于2008年上半年,选择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基础较好的东沙镇泥峙村(社区)进行试点,以一个或若干个村民小组中的家庭户为单位,每户推选一位代表,组成户代表会议。该制度实行以来,该村(社区)连续举行14场户代表会议,村(社区)书记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并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153条。随后,专门召开“户代表会议意见建议现场答复会”,逐一答复村民的意见建议,群众基本满意率达92%。
二、加强研究,促进规范。县纪委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并邀请浙江海洋学院教授专门成立课题组,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和探讨论证,逐步对“户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和会议的内容、形式、程序进行规范。明确户代表的产生,以本村共同生活的家庭户为单位,从十八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推选出一名最有议事能力、最能反映和表达家庭意愿的成员作为户代表。户代表会议内容重点围绕渔农民群众最关心、最困惑、最想解决的事项,包括通报村级财务收支及重大村务进展,收集群众对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集体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发布实用致富信息等;会议形式可以根据村级规模大小、人数多少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召开,可以集中召开,也可以一个或若干个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批召开,对于外出的家庭,可随机召开;会议程序主要有提出议题、确定议题、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发表意见、落实反馈、资料归档等7项,有力推进制度的规范化、有效化。
三、逐步推广,强化保障。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渔农村推行“户代表会议”制度的工作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这项工作。要求试点乡镇在全镇各村全面运行推广,其他乡镇确定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试行,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面,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县渔农村全面实施。同时,强化制度保障,县里成立“户代表会议”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室,负责制度落实和具体运作的指导督促;明确纪检、组织、民政等主要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乡镇主抓的工作任务,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县级督促抓、部门配合抓、乡镇具体抓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综合成效,初步显现。“户代表会议”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运作,已经成为集村务管理、宣传教育、矛盾调处、民主评议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农村工作机制,受到了村民的普遍欢迎。一是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的覆盖面。“户代表会议”使每户都有一名利益代言人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提供了一个互动交流的平台,在更大范围内激发了村民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热情,有效解决了村民会议难开和村民代表会议代表面不够广泛的缺陷和不足。二是加强了村务的监督管理。“户代表会议”让村(社区)干部用简洁易懂的方言通报村务进展情况,弥补了村务公开栏的枯燥难懂,拓宽了村务监督的渠道;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使村干部的言行置身于户代表的监督之下,有效杜绝了村级事务“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三是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户代表会议”使得每一位村民都能从自身的角度就村级重大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充分体现了议事的广泛性和民主性,促使村级事务决策更加客观科学;同时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甚至是矛盾纠纷交给群众讨论决定,有助于化解民怨,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