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乡推行“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推进村级民主决策
资料来源: 日期:2009-11-20 09:11 浏览量:2853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近日,秀山乡推行渔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制度。
“一事”确定决策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包括村公益事业项目的决定、经费筹集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及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拍卖发包租赁、村与其他单位的合作开发项目、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的村庄规划及调整等事项,均纳入公开评议讨论的范围。
“一议”开展方案讨论。村级重大事项的方案先由村两委会开会讨论提出或者由村民代表通过村事提议方式提出,村两委会在广泛征求村里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并完善方案,最终确定方案。
“一签”进行现场表决。将拟通过的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实施表决,在核实所到人数达到规定的基础上,再宣布表决事项和需要说明的情况,村民代表可根据自已意愿,在“同意”、“不同意”、“弃权”三个表决栏里签下自己的名字,最后当场统计票数并宣布表决结果,以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一公开”实现结果公告。村两委会及时将表决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布,告知村民,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较好地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