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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严明“五项要求”强化新区行政中心机关效能建设

资料来源:      日期:2010-04-14 08:04     浏览量:2724

为进一步提升新区行政中心工作效能,强化机关服务功能,近日,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严明“五项要求”,积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要求规范着装仪表。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应保持衣着朴素大方、仪表庄重得体。

二是要求遵守工作纪律。明确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作息规定,不迟到、早退、离岗,不从事网上炒股、聊天、玩游戏,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

三是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节约用电,禁开无人电灯、无人空调,无人通宵电脑、无人通宵饮水机,严格按规定设置空调温度;节约用水,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节约办公经费,加强网上办文,努力做到无纸化办公,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严格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费开支、控制公务消费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四是要求规范车辆停放。各单位车辆及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电瓶车、自行车等必须进入指定停车区域,不得乱停乱放,以确保停车整齐和道路畅通。

五是要求专人负责督促。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县效能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