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乡从“选、培、帮、责”入手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水平
秀山乡坚持从“四字”入手,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着力构建村级权利制衡机制,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了渔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从“选”字入手,做好“谁履职”文章。在村监会成立之初, 合理设置村监会成员职数,科学设定担任村监会成员的基本条件,确保了成员的政治和能力素质。同时,规定村监会成员中必须包括党员代表、村民组长代表和村民代表,引导和鼓励具有熟悉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业务的村民加入到村监会,或者以村务监督顾问的形式聘请他们来参与村务监督工作,确保了成员的素质结构和业务能力。
二是从“培”字入手,做好“能履职”文章。在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由乡纪委对村监会成员在工作职责以及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监督、村干部廉政勤政监督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同时,乡各职能办公室每半年就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工程建设、“三资”管理以及“五议二公开”制度落实等方面内容作重点讲解和培训,切实提高村监会成员的监督水平。
三是从“帮”字入手,做好“敢履职”文章。建立村务监督工作传帮带制度,由各联村干部和乡各职能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新进入村监会的成员开展一对一的传帮带活动,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履行职责。同时,建立乡、社区、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对村监会难以解决的问题,由联系该村监会工作的乡纪委委员出面协调,切实提高村监会成员的工作底气。
四是从“责”字入手,做好“善履职”文章。在村监会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积极处理各类纠纷和矛盾,帮助村里顺利完成了土地流转、整理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村民说事制度,村监会成员平时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将听到的好的意见反馈给村里,当好村里的调解员、督查员和民情观察员;在重大村务决策上能与村干部面对面交流,使村干部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水平大为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