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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健全“四化”机制构建减轻渔农民负担防控体系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6-10 08:06     浏览量:2257

一是健全制度化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评。加强源头防范,对上级职能部门向村级组织收取的和村级组织向渔农民收取的各项费用,分别填报“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审批单”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审核申报单”,由乡镇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和列支入账。完善涉农涉渔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村级组织报刊订阅限额制,由村级组织负责人签字、乡镇审核同意列支。

二是健全动态化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渔农民负担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变更监测样本,紧扣减负工作新苗头新动向,强化数据汇总和分析,提供渔农民负担监测预警第一手资料。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议事项目、范围、程序有效落实。强化涉农涉渔案件月报制度,做到一般案件按月上报,恶性案件随发随报,切实掌握渔农民负担动态。

三是健全经常化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每年组织2-3次不定期检查,对村级组织综治费、渔农民建房、渔农村义务教育、渔农村殡葬等重点领域进行抽查,对各种支农资金、扶渔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对上年查处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清理结果得到落实。

四是健全目标化考核惩处机制。把减轻渔农民负担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结果作为对乡镇和涉渔涉农收费部门的考核依据,并不断增加赋分比值。加大对渔农民负担案件的惩处力度,对查处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涉渔涉农部门,将其列入下年度重点监控目标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