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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2011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工作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8-01 10:08     浏览量:2157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活动相关目标和要求,我县积极开展2011年度舟山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评选工作。

一是明确评选范围。全县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办事窗口)均为评选对象。

二是明确评选条件。要求评选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优良,并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建设。

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参加评选的单位对照条件进行自评,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和县纠风办初步审核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将在实地走访了解的基础上,审定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并予以表彰。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通过评选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不断促进基层站所的政风行风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投诉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据评选条件、工作程序运用好核实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