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检查组对我县案件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资料来源: 日期:2011-09-26 02:09 浏览量:2265

9月22日,省纪委审理室副主任李军率检查组对我县纪委2008年至2010年本级自办党纪政纪案件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纪委审理室主任雷小斌陪同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了县纪委副书记陈祥荣的关于案件质量工作自查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案件查办过程中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条规使用、定性量纪、款物处理以及程序手续等方面是否科学、规范,对我县2008年至2010年的案卷进行了抽查。检查组对我县在违纪案件查处过程中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处分决定执行以及案件总结剖析等工作中好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审理报告中的案件办理过程的表述、材料归档顺序等细节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军副主任强调,《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各级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案件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该文件,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推动办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同时,李军指出,基层纪委在执行该文件的过程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与上级纪委沟通协调,有好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反映,充分发挥该文件在指导实际办案工作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