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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政策全面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

资料来源:      日期:2012-08-23 09:08     浏览量:2718

为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积极性(以下简称村监会),增强其工作责任感,近日,我县出台《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的暂行办法》(岱纪【201230号),全面落实村监会主任报酬。

一是明确报酬发放标准。规定由渔农村社区专职干部、脱产的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监会主任的,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地社(村)专职(脱产)主要干部基本报酬标准的70%,按现行社(村)干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不能多头享受报酬。不脱产村监会主任年报酬由基本报酬和考核奖金两部分组成,年基本报酬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考核奖金3500/年,由乡镇纪委根据各村监会每年考核情况进行发放。考核等级为优秀或良好或合格的,分别按考核奖的120%100%80%核发,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取消年终考核奖。(考核办法由县纪委另行制定)

二是明确报酬发放方式及来源。由社区专职干部、脱产的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监会主任的,其报酬发放方式及经费来源按原办法解决。不脱产的村监会主任,其报酬所需资金原则上由乡镇、村自筹,财政予以专项补助,每年与村两委主要干部补助经费一同下拨,各乡镇按照村监会主任实际履职情况和考核情况造册,各村及时发放,并报乡镇纪委备案。有条件的乡镇要逐步提高不脱产村监会主任报酬标准。

三是明确报酬扣发情形。村监会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报酬:因辞职、免职、停职及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职务变动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满意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的;经乡镇认定不履行职责或长期外出(一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因村监会监督不力,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监督不到位,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或两委干部因经济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村监会主任扣发报酬的,按实误实记方式领取误工补贴。

四是明确报酬监督管理。建立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严格按规定用途发放,不得拖欠、挤占、移用、挪用、截留和私分,不得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各乡镇将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内容,按时公布;各村将报酬发放情况列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接受村民监督。县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经费的管理、发放、到位和使用情况,严肃查处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