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在线 >> 执纪监督

县纪委专项督查“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

资料来源: 办公室      日期:2014-07-09 08:07     浏览量:2873
    为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县属单位“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五不直接分管”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及招投标、项目审批、物资采购等五方面工作。上半年县纪委下发了《中共岱山县纪委关于县属单位“一把手”实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并列入对县属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此次督查分普遍自查和集中抽查两个阶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走访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查看财务工作是否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人事工作是否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干部提拔及考核奖惩、重要岗位人事变动等是否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是否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是否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管理、施工管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5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5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是否合规。项目审批是否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物资采购是否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即知即改,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